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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管理的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申万环保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环保(163114);分级份额申万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150184),申万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150185))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10日17:00止,审议《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本次《议案》于2020年9月11日获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日报、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上述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或赎回申万环保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申万环保份额、申万环保A份额与申万环保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20年10月21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适用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本基金转型重要提示:

  1、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并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被表决通过之日起豁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业务。

  2、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转型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申万环保A份额和申万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等方式进行查询。

  3、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

  4、由于基金转型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转型前申万环保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申万环保B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者关注。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后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变更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10日17:00止,审议《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于2020年9月11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12日在《证券日报》、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或赎回申万环保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申万环保份额、申万环保A份额与申万环保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即2020年10月21日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转型后的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

  根据《决议公告》,《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20年10月23日生效,原《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故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基金代码如下:

  (1)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

  场外简称: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LOF)A

  场内简称:申万环保

  基金代码:163114

  (2)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

  场外简称: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LOF)C

  基金代码:010419

  在本基金完成基金份额转换及变更登记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基金份额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结果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0-8588

  网址:www.swsmu.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

  份额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0月16日发布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 944号)的同意。现将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

  场内简称:环保A

  交易代码:150184

  (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B份额

  场内简称:环保B

  交易代码:150185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10月21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10月20日,即在2020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环保A、环保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环保A、环保B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0年9月11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2日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0年10月21日终止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的上市交易业务,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0]944号)。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0月21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2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

  (三)基金名称的变更

  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10月23日起,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A类基金份额将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具体事宜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08588

  网址:www.swsmu.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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