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全文如下: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称,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兴物业”)100%股权,收购作价9,700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并出具说明:
1、截至2020年9月30日,你公司“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实际投入51.28万元,占计划投入的0.46%,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发生变化,后续投资计划、是否涉及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结合民兴物业的财务状况、在管项目等,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收购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收购完成后预计形成商誉的金额。
3、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说明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 10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关注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g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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