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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印章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印章管理制度》中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正后的《印章管理制度》条文序号进行相应变更。

  除上述条款外,原《印章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热能”)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25,712万元;增资完成后,创尔特热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920万元增加至32,632万元,创尔特热能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后,创尔特热能资本公积余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要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45511139Y

  法人代表:麦正辉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1日

  主要经营场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之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燃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电采暖热水炉、抽油烟机、环保设备、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加热器、气管、展示柜、保险工作柜、其他厨房电器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润湿空气装置、水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燃具用具配件、燃气调压器、阀体、减压阀、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塑料制品、烹调器、烤炉(含碳烤炉、燃气烤炉、电烤炉)、空气调节设备、空气干燥器、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燃气壁挂炉、电壁挂炉、电磁炉、电炉、电陶炉、制冰机、开水机、电子产品、风机、风扇、日用百货、卫浴厨具、金属制品、厨房设备、厨房制冷设备、直饮机、保鲜工作台、展示柜、冰柜、风幕柜、消毒柜、蒸柜、蒸饭柜、油烟净化器、绞肉机、切肉机、保温售饭台、蒸箱、烤箱、洗碗机、电饭锅、豆浆机、磨浆机、搅拌机、咖啡机、冰淇淋机、和面机、打蛋机、扒炉、净水设备、保洁柜、垃圾处理器、集成灶、蒸烤箱、浴室柜、厨柜、封口机、饮料机、沙冰机、醒发箱、压面机、电动餐车、电炸炉、吸尘器、电器配件、自动售卖机、烘干机、煮面炉、电饼铛、肠粉机、棉花糖机、果糖机、热狗机、爆米花机、厨房机械、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市场推广服务;从事家用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服务;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开发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调试、维修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创尔特热能75%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创尔特热能25%股权。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创尔特热能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增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创尔特热能拟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5,71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创尔特热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920万元增加至32,632万元,公司仍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创尔特热能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6,920万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32,632万元

  公司将及时办理创尔特热能后续章程修改及工商登记变更,并披露相关进展。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创尔特热能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创尔特热能的资金实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公司仍将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创尔特热能100%股权,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能有效满足创尔特热能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纸制品加工区的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纸制品加工区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0年10月1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2015 年2月15日,原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政府(即现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或“甲方”。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满城县,设立满城区。)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签署《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公告编号:2015-032)。

  原合同约定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概算投资总额 7.3 亿元人民币(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建设规模为 4 台260t/h 锅炉+75t/h 生物质锅炉配3 台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并预留远期1 炉1机的用地及设备配置接口(实际以最终报送政府批复为准)。

  (2)原合同的投资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5 年 11 月 27 日,本项目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号:冀发改能源〔2015〕1344 号;公告编号:2015-178)。最终核准项目情况:项目动态总投资约 9.21 亿元人民币,建设 4 台 3.5 万千瓦背压式供热机组,配 5 台 260 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 用 1 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约667 吨/小时供汽能力。

  (4)2018年,本项目一期3炉(2用1备)2机由公司独资设立的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告编号:2018-062和2018-091)。

  2、对外投资项目二期协议签署情况

  为将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打造为华北生活用纸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促进园区纸制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壮大,并满足园区企业用户不断增长的生产用汽需求,保障满城项目持续、安全、稳定对外供汽,乙方拟启动项目二期1炉1机的投资建设。

  (1)2020年10月16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本项目二期投资建设1台260t/h锅炉配1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5亿元,最终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总额以有关部门实际批复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二期的投资属新增投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满城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麓, 2015年5月,实施了撤县建区工作,开启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现辖5镇6乡、183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到2019年底人口达40.99万。京广铁路、107国道和京昆、保沧、保阜、荣乌4条高速过境,距京津150公里、石家庄120公里、雄安新区50公里。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华诗词之乡、中国草莓之乡、华北生活用纸产业基地等荣誉称号,被誉为“金缕玉衣的故乡”。(摘自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cheng.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按本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承接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经营电力、热力、供冷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2、建设规模: 1台260t/h锅炉配1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5亿元,最终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总额以有关部门实际批复为准。

  3、建设计划:乙方在项目开工所需的有关手续获准后的12个月内完成项目二期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二期建成投产后,本项目将达到4炉(3用1备)3机的建设规模。

  4、甲方支持乙方继续履行原合同二期项目,协助乙方依法取得相关合规性文件。

  5、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

  6、甲方依法对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内不合规的分散锅炉进行关停或取缔。

  7、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配套运煤专线及物流园规划,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项目配套运煤专线及物流园的投资协议书。

  8、项目公司承接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9、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0、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环保热能项目的销售额及盈利能力。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由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代行期限为三个月。(公告编号:2020-047)

  2020年8月,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届满。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发布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10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聘任何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何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何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22583660、89829007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信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附:何骏先生个人简历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何骏先生个人简历

  何骏,男,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1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最近五年曾任职于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何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启强为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何骏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何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10月14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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