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585,832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585,832股后的股本503,174,468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根据“现金分红比例固定”的原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2,760,3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9,585,832股股份)后503,174,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10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10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10月16日至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1,269,787.20元=503,174,468股×0.4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92522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925222元/股=201,269,787.2元÷512,760,30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25222元/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文科转债”转股价格:5.76元/股,调整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5.3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10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文科园林关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咨询联系人:覃袤邦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电话:0755-83148398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6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37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10月26日
4.因文科转债暂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文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27)并于2020年9月11日上市。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2,760,3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9,585,832股股份)后503,174,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含税)。由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92522元/股计算,计算过程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文科园林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文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76元/股调整为5.37元/股(P1=P0-D=5.76-0.392522=5.37),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0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由于文科转债转股起始日期为2021年3月1日,暂未进入转股期,因此本次文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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