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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周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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