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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完成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91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020年10月15日,海亮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质押期限自2020年10月1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海亮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注: eq \o\ac(○,1)截止2020年10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952,111,875股;

  ②表中的限售股是海亮集团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1,804,697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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