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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关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2020-041)。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涉及证券投资,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理财产品未用于质押。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控制相关风险。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NSU00015”产品,具体如下:

  (一)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1) 起息日2020年10月21日,到期日2020年11月23日,存款期限33天。

  (2) 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和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3) 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依据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为1.15%或2.85%或3.67%(年化)。

  ①黄金价格:指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②黄金期初价格: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

  ③到期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11月19日。

  ④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

  ⑤第一重波动区间:“期初价格-65美元”至“期初价格+11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⑥浮动利率确定:若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85%(年化);若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67%(年化);若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15%(年化)。

  ⑦若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资讯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4) 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5) 管理费用:无

  (6)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二)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9,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日最高余额为98,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产品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产品均提供本金保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筛选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性高、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流动性较高、安全性较好的产品。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招商银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7.1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股东大会

  2019年12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可正式实施。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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