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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9,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协议》,金额9,0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20.07.17至2020.1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0月17日到期赎回,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93.00万元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

  2、产品性质:浮动利率计息的定期存款

  3、产品规模:19,920万元

  4、投资理财期限:2020.10.19至2021.04.19

  5、预期年化收益率:1.69%-4.45%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2020年10月1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

  2、产品性质:浮动利率计息的定期存款

  3、产品规模:1,400万元

  4、投资理财期限:2020.10.19至2021.01.19

  5、预期年化收益率:1.43%-4.45%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3M Shibor确定,根据观察期观察标的的表现情况,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公司的预期收益目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公司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的,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实施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5,92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2、《浙商银行挂钩Shibor利率人民币存款协议》及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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