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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97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1号)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0,000股,并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1,700,000股。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朱学军、崔小丽、朱萌、朱东岩、蔡保全等5名股东。上述股东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970,000股。上述股份将于2020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因2020年10月25日(周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公司股东尤卫民、陈昱、何旭强、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甘源、黄健伟、张文泉、上海艾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小昂、董永辉、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丛远明、常俊、陆敏、徐杰、倪卫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030,000股解除锁定期限制并实现上市流通。由此,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40,7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45,970,000股。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90,0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7,69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960,000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47,500股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7,937,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207,5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朱学军、崔小丽、朱萌、朱东岩、蔡保全共5名股东。上述股东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970,000股。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朱学军、实际控制人朱学军、崔小丽夫妇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朱萌、朱东岩、蔡保全,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不在该部分股权(股份)之上设定担保或其他足以影响本人充分行使基于该部分股权(股份)所产生之权益的限制。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朱萌先生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另行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阿科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阿科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97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后,蔡保全持有的剩余限售股合计30,000股,系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尚处于锁定期。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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