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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号文核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05.2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44.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22,436.1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90024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6日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六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等6个银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6个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并已注销超募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参见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三、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14,900万元。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10月16日到期,公司已全部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从交通银行收回本金人民币14,9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59.14万元。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到账。

  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帐户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681.08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帐户中的20,373.35万元(新增金额差异为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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