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吉华集团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公开拍卖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持有的合计28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
上述拍卖事项已按期进行,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获悉“本场司法拍卖已流拍”。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3,260,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萧然工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累计司法轮候冻结1,171,406,685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萧然工贸持有的合计28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拍卖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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