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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5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博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因2020年年初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9月净利润84,734,058.68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9年度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35,105,238股已于2020年5月20日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2、截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2020年度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14,404,724股,回购的最高价为3.47港元/股,最低价为3.16港元/股,累计支付48,359,819.24港元(含交易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已回购股份将按相关规定在三年内转让。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捐赠情况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及员工用于疫情防控、精准扶贫等事项捐赠资金合计777.216万元,主要事项如下:

  1、公司为防控阻击新冠疫情,支持坚守在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分别向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向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捐赠100万元,用于采购防控物资、激励前线医护人员;

  2、疫情期间公司为帮助深圳方大城广大租户共渡难关,减免租金252万元;

  3、公司向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捐赠200万元,用于支持助力新疆阿克陶县脱贫攻坚;

  4、公司组织党员、员工抗击疫情爱心捐款12.05万元;

  5、公司向南昌市新建区捐赠口罩5万只,折合资金11.25万元;

  除上述捐赠事项外,公司将持续履行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并根据经营发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捐款。

  十三、其他

  1、新中标、签约订单情况

  (1)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2020年前三季度中标、签约订单金额合计23.85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订单储备34.33亿元,是前三季度高端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营业收入的2.35倍。

  (2)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产业:2020年前三季度中标、签约订单金额合计7.34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轨道交通屏蔽门订单储备15.45亿元,是前三季度轨道交通屏蔽门产业营业收入的3.02倍。

  2、房地产产业情况:

  (1)深圳方大城项目:该项目剩余少量面积待售,今年尾盘销售业务受到疫情一定影响,前三季度实现认购销售面积1,754.31平方米,项目剩余待售面积5,849.94平方米;商业部分出租率达99.46%;前三季度办公楼新增出租面积12,588.86平方米,出租率达50%。

  (2)南昌方大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片区,总占地面积1.66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66,432.61平方米,是聚办公、公寓、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中小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以销售及出租为主,可售面积32,460.11平方米,2019年12月28日开始预售,前三季度实现预售面积2,818.52平方米。

  (3)深圳方大邦深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占地面积20,714.90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项目于2019年7月通过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立项,报告期内,公司正积极推进方大邦深项目的专项规划。

  (4)深圳市横岗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村内,项目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约7.2万平方米,更新方向主要为居住功能, 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5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3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详见本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基金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5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

  2、资金额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基金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1、证券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

  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基金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投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预期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应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使之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5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资金限额: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目的和必要性:

  高端节能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为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铝材、钢材、玻璃等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商品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将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仅限于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3、资金限额: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4、合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每日结算价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或开平仓价格进行清算。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8、投资期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资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国内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均属于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已经制订《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商品期货及期权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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