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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上市企业增至38家 行业覆盖多个领域

  本报记者 昌校宇

  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将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逐渐步入正轨并取得突出成果。”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承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为全面实施注册制起到了铺垫和推动作用;第二,为很多优质企业上市提供了便利,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作用再次显现;第三,创业板注册制下,各项制度创新逐步落地,实际上都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自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交易至今,已有近2个月的时间。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21日,创业板注册制下已有38家企业上市,合计首发募集资金491.118亿元。行业覆盖传统制造、医疗药品、锂电池、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此外,截至10月21日记者截稿,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数据显示,创业板注册制共受理418家企业IPO申请,其中,已受理企业46家,已问询企业123家,上市委会议通过企业29家、暂缓审议企业1家,提交注册企业25家、注册生效企业45家,审核中止企业146家,审核终止(撤回)企业3家。

  从注册地来看,在上述418家企业中,广东、江苏、浙江等3个省份的企业最多,其中广东省共有93家企业,江苏、浙江分别有63家和60家企业。另外,北京、上海分别有34家、26家企业。

  “当前,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企业上市热情高涨,释放了注册制改革初步成功、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优质企业‘后备军’强大、中国企业不断提质增效、股市需要慢牛格局和中国经济复苏成长的六大信号。”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道。

  谈及接下来创业板及资本市场的改革应聚焦哪些方面?郭一鸣表示,首先,应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为契机,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资本和实体的有效结合;其次,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各项制度;此外,应该推进中小板以及新三板的注册制改革,继续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铺路。

  “资本市场改革需要严格落实信息披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进而实现市场的有序和稳定,推动市场的繁荣和发展。”田利辉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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