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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 6个月整,1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10.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4,8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9,368,895.81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1,104.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到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按照投资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899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0天(黄金挂钩看涨):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0JG8996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6个月整

  预期年化收益率:1.65%或3.00%或3.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本产品保底利率1.65%,浮动利率为0%或1.35%或1.55%。

  期初价格:产品收益起算日后第2个伦敦工作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观察价格:产品观察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如观察价格小于“期初价格×45%”,浮动利率为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45%”且小于“期初价格×155%”,浮动利率为1.35%(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155%”,浮动利率为1.55%(年化)。

  上述汇率价格均取小数点后4位。如果届时约定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浦发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产品认购日:2020年10月19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10月19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4月19日

  认购金额:1,1000万元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0天(黄金挂钩看涨)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13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1.35%或2.95%

  产品结构参数:

  行权价:312.00元/克

  高档收益率:2.95%

  低档收益率:1.35%

  收益率(年化):若产品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小于行权价,则当期产品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

  若产品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大于或等于行权价,则当期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

  产品认购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1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10月23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2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认购金额:9,000万元

  (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短,属于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合计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数据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13.6%。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利息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及其他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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