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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如下:

  2020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

  2020年9月21日,深交所下发深证上[2020]87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直真科技”,股票代码“003007”。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于2020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03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直真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40 元。截至 2020年9月18日,直真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8,620,000.00元(不含税)后,已缴入募集专户的股款为人民币 429,380,000.00 元。同时扣除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14,648.9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8,165,351.0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

  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18日到账,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08,305,118.48元(包含利息收入139,767.4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隽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彭琳明、王德杰、滕松林、夏海峰,独立董事唐文忠、李晓东、王建新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3)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聂俊平、张欣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3)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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