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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致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普检测”)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2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727,712.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均由公司自行投资并组织实施建设。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截至2020年10月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716.36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7,716.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根据《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17,716.36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10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开普检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因此,湘财证券对开普检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

  (五)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1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普检测”)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727,712.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开普检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因此,湘财证券对开普检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发行事宜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公司发行上市的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1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2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 年11月4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ketop.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王峥夏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件:stock@ketop.cn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附件二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 年11月4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1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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