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62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07,795,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4%。
2、南通泓石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30,616,000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收到股东南通泓石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南通泓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30,616,000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南通泓石在 2015 年 2 月 13 日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协议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南通泓石在 2016 年 1 月 11 日承诺: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南通泓石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的,亦遵守上述承诺。
南通泓石在上述承诺的承诺期内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南通泓石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南通泓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通泓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南通泓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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