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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液压”、“发行人”或“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63号,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6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20〕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20〕69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与中泰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长江保荐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8.00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历史交易价格或历史发行价格的1倍。

  3、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889099”。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8、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长江保荐超额配售选择权,长江保荐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210万股)的股票,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为初始发行规模115%(不超过1,610万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0年11月2日(T+4日)《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长江保荐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

  9、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0年10月23日(T-2日)披露于全国股转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8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1、万通液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28日经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2563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长江保荐,联席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万通液压”,股票代码为“830839”,发行代码“889099”,发行代码适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行业代码:C3444)。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1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长江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61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7,91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20.3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12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330万股。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8.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8.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5.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5%,即66.5万股。

  5、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889099”。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0月27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2020年10月27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予以冻结,2020年10月30日(T+3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划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风险基金。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0月23日(T-2日)披露于全国股转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挂牌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全国股转公司网站(http://www.neeq.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及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长江保荐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三)发行股数及发行结构

  1、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1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长江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61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7,91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20.3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2、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3、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12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330万股。

  (四)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8.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5.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T日),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七)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1,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5.72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8.28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1.72万元。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承销方式及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在2020年10月28日(T+1日),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认购不足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0年11月2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流程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8.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5.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8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13.87元/股的57.68%。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行业代码:C3444)。截至2020年10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20倍。本次发行价格8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19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69倍,均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以2020年10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0年10月21日)的均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19年每股收益(2019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92.46倍。本次发行价格8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19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69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发行具体安排

  (一)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进行。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5%,即66.5万股。T日,已经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全国股转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六个月内不得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0年10月22日(T-3日)15:00前,战略投资者将向长江保荐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0月27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27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予以冻结。2020年10月30日(T+3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风险基金。

  (五)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0年10月30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如有)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主要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0年10月22日(T-3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向长江保荐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2020年11月2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如有)

  发行人授予长江保荐超额配售选择权,长江保荐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不超过210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15%(不超过1,610万股)的股票,并在《公开发行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披露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

  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0年11月2日(T+4日)《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时间表如下:

  根据发行人授权,长江保荐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主承销商。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长江保荐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长江保荐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长江保荐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同意递延交付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交付。长江保荐在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长江保荐未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购买公司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长江保荐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等情况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披露。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管理细则》第六十二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全国股转公司备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手续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万法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

  联系人:厉建慧

  联系电话:0633-5233008

  传真:0633-5456666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1118541

  传真:021-61118973

  3、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31-68889515

  传真:0531-68889883

  发行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3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发行人: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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