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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合计147,2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聚焦核心主业,储备战略资金,TCL科技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3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5,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具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拟减持股份来源为TCL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5%以上股东TCL科技发来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TCL科技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 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TCL科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0%,并且减持价格在保证本公司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3、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5、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5.6、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TCL科技依据聚焦主业发展,储备战略资金的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其他风险提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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