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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接到黄壮勉先生、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丰泰”)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日前,公司大股东黄壮勉先生与合丰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黄壮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的表决权委托给合丰泰行使,从而导致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壮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6,25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3%。合丰泰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享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壮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并将其持有公司股份310,781,250股的表决权委托给合丰泰行使;飞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6,25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3%。合丰泰未持有公司股份,接受黄壮勉先生委托行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0,7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0%)的表决权。

  二、有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黄壮勉先生、合丰泰发来的告知函及相关文件,本次表决权委托及股份权益变动事项其他情况如下:

  1、本次表决权委托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重整引入第三方优质资源,协助推进公司重整进程,推动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化解困境、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本次表决权委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违反有关承诺的情形;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间,黄壮勉先生与合丰泰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3、黄壮勉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尚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因法院强制处置/执行等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黄壮勉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丰泰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尚不存在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因参与公司重整而增加对公司权益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合丰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事项相关情况,积极敦促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黄壮勉先生出具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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