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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控制”)、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软件”)、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雷智”)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005.9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获得的前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64%,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合计2,005.99万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2,005.99万元,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05.99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005.99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的政府文件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正资产”)发起设立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总规模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前述人员不在合伙企业中担任除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之外的职务。

  3、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主要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3419447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熊强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投资策划、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表: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03586。

  三、拟设立产业基金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拟设立产业基金名称: 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9H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4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可根据经营需要延长1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进度

  1、基金规模:人民币1.2亿元;

  2、认缴出资及缴付期限情况:

  稳正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后续还将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但增加的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6,900万元。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首期出资时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40%,剩余出资根据实际投资进度并在基金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分期缴付。

  3、投资方向

  本投资基金主要将紧紧围绕公司产业生态圈,聚焦运动控制领域,在运动控制产业上下游关键领域进行投资布局,主要投资于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的优秀企业。

  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四、投资合伙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管理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深圳市稳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应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若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基金投资决策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委派的2名委员和基金管理人稳正资产委派的3名委员组成。投资基金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需由全体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4、基金管理费用

  基金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基金每笔实缴出资额的1.5%/年计提并收取,起算日为基金成立日,一次性收取4年,在每笔实缴出资时一次性收取。超过4年不再收取管理费。

  5、收益分配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出资后收益”,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其投资本金后,基金管理人收取基金投资收益的15%作为业绩报酬,投资收益的剩余85%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现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入伙、退伙机制

  基金运作期间,除因特殊原因强制退伙之外,不允许合伙人退伙。在符合基金业协会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新增合伙人入伙。新增合伙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入伙,且新增合伙人必须符合合格投资人条件。

  7、会计核算方式

  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并聘请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在坚持聚焦运动控制主航道、自主创新发展壮大主业的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坚实力量深入挖掘与拓展运动控制生态圈的关键补充资源。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风控体系,提高对投资标的运作的专业性;有利于公司通过资本助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在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助于完善公司业务产业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投资决策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稳正景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投资嘉兴华睿盛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盛银”)。目前嘉兴盛银现有的合伙人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华睿银”)、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银”)、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投资”)、浙江天台聚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聚元”)、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沅投资”)、杭州透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透视投资”)、杭州丰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实业”)、杭州能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润实业”)、东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冠集团”)、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盛银”)、蒋仕波先生、曹志为先生、郑建立先生、寿志萍女士、张子钢先生。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

  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浙江富华睿银、华睿泰银与华睿盛银为公司关联方。由于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睿”)为公司持股4.38%的股东,宗佩民先生为浙江华睿的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同时宗佩民先生系浙江富华睿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华睿泰银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系华睿盛银的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富华睿银、华睿泰银、华睿盛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外,浙江富华睿银、华睿泰银、华睿盛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主要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富华睿银

  公司名称: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1X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4幢30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表: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32271。

  2、华睿泰银

  公司名称:浙江华睿泰银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692358010R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3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表:

  

  3、华睿盛银

  公司名称: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693602003X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6,72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323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表:

  

  (二)非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7664284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建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43.555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39号1幢223室

  经营范围:服务:对外投资及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终端设备(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投资方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台聚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691290173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世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徐世虎持股90%

  3、投资方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AXGCU5H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秀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39号1幢92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杨卫红持股20%、胡秀琴持股16.67%

  4、投资方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透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801KG9C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同济中心2幢2601室-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俞海平持股86.67%

  5、投资方八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丰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9847431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积总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18号1710室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郑积总持股50%

  6、投资方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能润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2669079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岑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7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达路101号北109室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通信技术、智能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智能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财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岑余弟持股40%

  7、投资方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143252838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方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08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2318室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涉及资质凭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销售:空调设备,光电线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环保设备,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建材,塑料制品;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东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投资方十一基本情况

  姓名:蒋仕波

  身份证号:33062519******287X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兴隆社区一区62号

  9、投资方十二基本情况

  姓名:曹志为

  身份证号:22010419******1597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院丁楼5门601号

  10、投资方十三基本情况

  姓名:郑建立

  身份证号:33021919******2059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西郑巷87号

  11、投资方十四基本情况

  姓名:寿志萍

  身份证号:33010319******0426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浙报公寓7幢1804室

  11、投资方十五基本情况

  姓名:张子钢

  身份证号:33062119******1857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中恒世纪科技园3号楼c座101

  三、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兴华睿盛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拟人民币20,5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16号2幢11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JD93N0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协议签订后,嘉兴盛银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所示: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码为:SLG118。

  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四、投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模式

  浙江富华睿银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目的

  通过从事对以浙江省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三)合伙期限

  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本合伙企业设立之日(以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设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即为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自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的前二个周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届满至基金经营期限届满的期间为“持有和退出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

  (四)投资决策

  投资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1)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2名;(2)由有限合伙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5名,原则上由出资最多的5名有限合伙人各推荐1名人选。特殊项目可临时增加行业专家参与决策,但最多不超过2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更换由合伙人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1票表决权。有限合伙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退出决策,需由全体投资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含本数,且必须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委员)出席,并经出席会议的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且必须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委员)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五)责任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基金管理费

  自投资基金经营期限起始之日起算,在经营期限内按年度预付(在每年1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管理费,当年涵盖投资期与退出期的,分别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具体而言,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本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的2%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首年度管理费按实际管理天数(从投资期开始之日起到该年度12月31日止)/365*2%*总实缴出资额计算;退出期(不包括补充退出期)内,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截至每个支付日本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已作为亏损核销的投资项目除外)的投资成本的2%支付年度管理费,退出期按后续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管理天数/365的比例计收管理费;补充退出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收益分配

  1、首先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2、仍有剩余的,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实现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按照年化8%计算的基准收益,基准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基准收益=实缴出资额×(8%÷365)×各合伙人该笔实缴出资的入伙期间(天),各合伙人入伙起始时间以其实际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为实缴出资返还之日。

  3、若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将剩余收益的20%用于向管理人支付业绩报酬,80%按分配时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

  (八)退货与转让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财产份额。当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特定情形时,或有《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并约定投资各方同一时间进行出资,各方均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另外,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本次的投资目的及投资收益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在未来的投资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与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可能。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浙江富华睿银、华睿泰银、华睿盛银均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雷赛智能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3、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54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道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育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84.72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991.59万元(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2,930.51万元,其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宁波银行理财产品18,909万元,到期日2020年12月29日。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中,不存在项目变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沟通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平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4)详见2020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沟通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黄桂香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2)详见2020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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