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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7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2日发出。2020年10月22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供年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113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竞争性谈判成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可以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72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费用30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本次竞争性谈判成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可以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72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0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会议决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一项、第二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四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一项、第二项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7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以及公司年度内部控制等项目的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经公司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公示,并与天健进行了充分且友好的沟通,天健已知悉该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帅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比,经审慎评议,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双方沟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包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项目)为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43万元。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合并报表范围扩大、服务项目的增加,本期审计费用较2019年审计费用增加6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4.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5.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8年

  7.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梁正勇5年、王长富5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项目的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经公司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项目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公示,并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充分且友好的沟通,天健已知悉该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公司招标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评审办法,对各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报价、实力规模、服务方案、工作进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比,经审慎评议,推荐大华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上述事项已经公示,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充分审核了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承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平、公正、合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义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红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207万元,主要系电网资产拆迁补偿收益。

  注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087万元,其中:农网还贷返还收益3,768万元,税费返还收益821万元,移民迁建补偿收益429万元,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收益305万元。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2: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本期工程施工增加所致。

  注3: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产生。

  注4: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和全资子公司电建公司本期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注5: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注6: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注7: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股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注8: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9-11: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2: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份完成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开支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

  注13: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4: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同比减少收到农网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所致。

  注15: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到期财务投资资金所致。

  注16: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注17-18: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9: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增加电网资产拆迁补偿收益所致。

  注20: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拆旧物资报废收入所致。

  注21: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全资子公司电建公司增加赔偿支出所致。

  注22-26: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27: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同比增加支付重大资产重组费用所致。

  注28: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到期财务投资资金所致。

  注29: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上年同期未分红)所致。

  注30: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31: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增加收到电网资产拆迁补偿款所致。

  注32: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公司取得标的公司支付的现金减去购买日标的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额列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注33: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减少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财务投资所致。

  注34: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控股子公司联合能源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注35: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注36: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注37: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详见本公司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五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报告期初至本报告发布之日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298,003.67万元。

  ① 解除46,198万元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之参股公司重庆长恒新达物资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偿还了3,000万元贷款,按照长兴电力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应解除1,071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行万州分行偿还了4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400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向农商行万州分行偿还了61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610万元的担保责任;向建行万州分行偿还了25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本公司250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兴电力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工行两江分行偿还了75万元贷款,从而解除长兴电力75万元的担保责任;向农商行两江分行偿还了2,842万元贷款,从而解除长兴电力2,842万元的担保责任;向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偿还了4,0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长兴电力4,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实业)之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电力)向建行黔江分行偿还了20,0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乌江实业20,000万元的担保责任;向农行黔江分行偿还了3,5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乌江实业3,500万元的担保责任;向中行涪陵分行偿还了5,0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乌江实业5,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乌江电力之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正阳供电有限公司向中行黔江支行偿还了5,95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乌江电力5,950万元的担保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乌江实业之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向农商行秀山支行偿还了2,500万元贷款,从而解除乌江实业2,500万元的担保责任。

  ② 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报告期末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3)关联交易情况

  ①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展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200,980.1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临2020-053号)。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115,757.09万元。

  ②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乌江电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长电资本持有的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66号)。长电资本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5)万州热电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万州热电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能源设立项目公司投资11.10亿元建设万州热电项目,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万州热电项目的公告》(临2020-065号)。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项目公司最终核名为重庆博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联能源),同时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关于同意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业主变更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0]1554号),项目业主已正式由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博联能源。

  (6)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72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0-07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2日

  至2020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由2020年9月23日、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9月24日、10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2、联系人:王婧 肖逆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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