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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0-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于2020年8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关于筹划以协议方式转让东湖高新股份的通知》:为推动联投集团战略调整,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联投集团筹划将其持有的公司21.20%股份分两次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本次转让17.10%股份,剩余拟转让股份4.10%待该部分限售股解禁后办理转让及登记手续。

  2020年9月9日,联投集团与建投集团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筹划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联投集团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建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041,3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795,469,152的17.10%,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持有32,608,69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795,469,152的4.1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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