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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包装”)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将为智能包装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智能包装提供担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460051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生态系统包装制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个性化定制的私人和商务产品包装的设计与销售;智能化包装制品、包装材料的防伪技术开发;提供智能配送、智能包装、智能装卸以及智能信息的获取、加工和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设计;提供创新创意包装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互联网云印刷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电商行业信息化系统和方案的技术咨询、设计;互联网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的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生态系统包装制品的生产;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生产;个性化定制的私人和商务产品包装的生产;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从事广告业务;酒类的批发与销售;电子烟、电子雾化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数码配件的生产与销售;新型烟草制品器具(不含烟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智能包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授权相关人员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智能包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实际发生额为15,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发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19年 11月 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6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内容、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 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925,208,155.24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688,777,052.4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99,409,945.53元,加上利息收入48,601,560.98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3,087.46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7,968,419.0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31,968,419.05元,定期存款余额70,000,000.00元,现金管理余额481,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65,000,000.00元)。

  四、关于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6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归还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1年以下银行贷款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04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5、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劲嘉股份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 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均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经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尚待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签署《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共同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互联”),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0年9月11日,员工持股平台鑫愿(珠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财务总监富培军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2.5%合伙份额。

  2020年9月21日,公司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鑫愿(珠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协议书的签署;2020年9月23日,兴鑫互联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财务总监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销售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新增与兴鑫互联关联交易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预计销售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2、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巧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F7B7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兴鑫互联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兴鑫互联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0.35元/股(含)。《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41,16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1元/股,成交金额为72,065,692.55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925,208,155.24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688,777,052.4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99,409,945.53元,加上利息收入48,601,560.98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3,087.46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7,968,419.0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31,968,419.05元,定期存款余额70,000,000.00元,现金管理余额481,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65,000,000.0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2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白涛、龙隆、孙进山、王艳梅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包装”)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将为智能包装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智能包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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