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在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竑岩先生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竑岩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其他重要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披露文件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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