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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0169期(JGCK2020169);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699205357)

  委托理财期限:118天 ;11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苏州龙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8]20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35,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8,04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8,224,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824,000.00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债务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金融产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同意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理财期限分别为118天、115天。上述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8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苏州分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28)和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332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7.4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苏州龙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1、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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