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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艳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起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后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32,638.15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7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0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含),回购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2,417.45万元(含)。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805.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946,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536.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8日、4月16日、5月7日、6月2日、6月13日、7月3日、8月4日、9月3日、9月18日、10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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