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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0-119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96,079,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6%。本次解除质押和再质押后,当代科技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05,921,819股(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24%,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当代科技同日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再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详细情况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当代科技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9,294,22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0%,对应融资余额为97,4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4,307,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9%,对应融资余额77,500万元。    当代科技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目前当代科技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科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风险应对措施

  当代科技质押股权是为融资提供担保,暂未发现到期资金偿还能力方面存在重大风险。当代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当代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华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0年4月兑付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5亿元,该中期票据属于权益工具,导致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减少;根据财政部《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2020年1-4月计提票据利息764.59万元,相应减少每股收益0.01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7.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回款减少及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76.54%,主要系报告期内核心子公司营业规模增长,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1.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建项目竣工验收转固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0.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票据融资规模下降以及出售四川人福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7.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相应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2.9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本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3.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兑付13.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10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9)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及4.5亿元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4.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本金所致;

  (11)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兑付5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所致;

  (12)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00.1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0,703,200股股份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520.12%,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发生变化以及权益法下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63.38%,主要系上期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产生较大收益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99.92%,主要系上期公司人民币与外汇锁定远期汇率交易,在合约存续期产生重估损益计入本科目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30.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同比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319.30%,主要系上期基数较小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96.05%,主要系上期政府以交易净价收回闲置土地、出现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77.22%,主要系基数较小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35.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应对疫情影响,严格控制非经常性事项支出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80.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120.75%,主要系上半年公司为复工复产增加银行贷款及减少债券兑付支出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75,932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2.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自然人李杰、陈小清、徐华斌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3%股权,同时拟向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准批复。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0年7-9月收到政府补贴共计9,362.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所示: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日期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0-11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0-118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议案三、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职能,适应战略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组织结构作出如下调整:将“医药事业部”更名为“企业运营部”,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管控及专业化运营管理;将“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合规管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于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副总裁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于群,男,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任Mannkind Corporation配方研发科学家、高级工艺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任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3年8月至今任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口服固体制剂厂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0-11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为切实推进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0日、2020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75,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成交最低价为12.3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4.2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2.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9.2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股份总数约为608.59万股,累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3%;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9.2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623.00万股,累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4.29元/股,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49.29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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