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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0-06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于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于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国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41.1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90.7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预付的推广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87.3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往来款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1.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汽车金融业务净回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8.5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待退及预缴税金减少所致;

  6、发放贷款和垫款较期初减少58.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汽车金融业务净回款增加所致;

  7、债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0.9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8、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6.7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7.5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8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缴纳2019年度相关税费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部分企业债及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7.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暂估的销项税减少所致;

  13、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15、库存股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2,335.18%,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61.10%,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全资子公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6.93%,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66.21%,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63.70%,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1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4.8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0.7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1.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59%,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884.9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诉讼赔偿款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原计提预计负债的案件撤诉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减少导致相应所得税减少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7.88%,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9.8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非全资子公司减少所致;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交易权益工具投资减少所致;

  1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49.15%,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0.7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2、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5.87%,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0.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及外部往来款减少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6.3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5、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36%,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86.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下降导致相关税费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9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期间费用及受限资金减少所致;

  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回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34.9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对外投资项目的利息、股息、红利增加所致;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4.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7.9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7.3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13、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1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0.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方式筹资活动所致;

  1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6.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分红及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03.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

  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65.2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外币资产受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46%,主要系上述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贷款余额5,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15,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限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施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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