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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6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大洋生物”,股票代码“003017”,本次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10月26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建阶段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20)33130008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结合2020年1-6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预计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3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1%,预计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2%,预计2020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45%。

  上述2020年1-9月业绩情况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国内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碳酸钾、碳酸氢钾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涵盖食品、农药、医药、化肥、玻璃等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食品、农药、医药、化肥和玻璃作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收入的不断提升,上述行业的市场需求逐步扩大。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国外市场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1%、21.66%、23.64%和24.46%,公司产品出口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出口规模在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进口国家或地区的采购需求受贸易政策、关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2018年9月24日起,美国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2019年5月10日,美国将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关税从10%上调至25%;2019年9月1日起,美国将陆续对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5%的进口关税,原定于2019年12月15日对3,000亿美元清单中第二批商品加征15%的关税措施暂停实施,2020年2月14日,第一批加征税率从15%降至7.5%。公司产品碳酸氢钾、碳酸钾、氯化铵在美国的加税清单中,碳酸钾的下游产品麦草畏亦在美国的加税清单中,受中美贸易摩擦及美洲地区多雨天气等因素影响,公司客户江苏优嘉2019年部分月份停产。

  2020年1月,我国与美国签署经济贸易协议,中美贸易摩擦趋于缓和。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反复甚至进一步加剧,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主要体现在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和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以原材料成本为主,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会对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公司采购不能有效把握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或作出的应对决策落后于市场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变化及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主要产品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作为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钾、碳酸氢钾、盐酸氨丙啉、含氟精细化学品等。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部分工序涉及重氮化反应、烷基化反应和光氯化反应等工艺,对装备和操作要求较高。

  尽管公司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配置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优化了生产工艺,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但仍不能排除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公司面临着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五)环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配备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未出现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逐渐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从而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公司重新取得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2207,有效期三年。公司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预计仍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及投入规模等条件。除非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政策及市场等环境变化,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可按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情况,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恒洋化工为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编号为:福企证字第3300011201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2016年5月1日前适用)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2016年5月1日后适用)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浙江舜跃和泰洋化工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上述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不再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相关税费将会上升,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全球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目前,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可控,但如果后续疫情发生不利变化及出现相关产业传导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进而对公司货款的收回、业务的开拓等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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