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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现任4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67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变电气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减值4,342.86万元,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42.86万元。

  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增加坏账准备759.51万元,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期末实际账龄或个别认定法计算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59.51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759.5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83.35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3,583.35万元。

  (二)2020年前三季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0年前三季度保变电气合并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4,342.86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4,342.86万元。

  2020年前三季度保变电气母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38.08万元,对母公司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438.08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268.85万元(母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69.23万元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予以同意。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予以同意。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予以同意。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550               公司简称:保变电气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文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光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春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8.54%,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96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根据相关要求于2020年8月21日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并按照要求将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65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文洪、董事刘淑娟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董事刘伟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董事厉大成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孙伟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梁贵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双才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文洪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刘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

  (三)《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19年度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等级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召开公司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证券日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68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服务已年满5年,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的相关规定,立信自今年起不能再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年报审计机构,须进行变更。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注册资本:4,813万元。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0年6月,现有合伙人137人,从业人员2864人,注册会计师8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中兴华业务收入148,340万元,净资产39,051万元。共审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6,446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1,109,235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克东,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参与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6.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较上年度增长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3万元。审计费用系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自2015年度起,聘任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2019年度,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2015至2018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培梅和张震,2019年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震和赵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的相关规定,立信自今年起不能再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须进行变更。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9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0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有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址:公司资本运营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股东及股东代表健康,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或集中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2222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承、张磊   电话: 0312-3252455

  传真:0312-3309000        邮政编码:071056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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