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6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中间体的产量包含了用于生产间苯二酚的间苯二胺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注:价格断档现象为该原料在该季度未采购,故无数据采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6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霞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 1.1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2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1.3  1.3公司负责人阮伟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维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1.4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