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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12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370.59亿元,同比下降2.20%,剔除安卓触控业务独立发展影响后同比增长13.52%(2019年1-9月剔除口径营业收入为326.45亿元)。其中,镜头业务发展顺利,出货量为1.32亿颗,同比增长29.28%,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综合良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3D模组业务持续增长,出货量为0.79亿颗,同比增长38.96%,市场渗透率和出货量显著提升;摄像头模组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出货量为5.53亿颗,同比增长21.81%,出货量大幅提升。

  2020年1-9月,公司整体毛利率提升0.84个百分点,盈利水平明显提升;公司期间费用下降,管理效率提升,其中利息费用同比下降19.60%;公司不断加强存货管理,运营成效凸显,存货周转天数减少16天;债务结构改善,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减少2.6个百分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及相关上网文件。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本次发行方案及部分募投项目经济评价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及相关上网文件。

  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30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及相关上网文件。

  2020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01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及相关上网文件。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等及相关上网文件。

  2020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公司债项目

  (1)公司债回售及付息

  2020年9月4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7欧菲02”公司债券剩余未回售部分的本息兑付,“17欧菲02”公司债券于同日到期摘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17欧菲02”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2)发布公司债预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和8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等及相关上网文件。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应对: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公司将根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11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慧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拟以经评估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价出资的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芯恒创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1,820.63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12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12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该授信额度由公司信用担保。本项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共同使用。

  公司上述授信申请在本次议案审批额度内,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董事会在其权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694,739,325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财务数据:

  ■

  三、董事会意见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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