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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 投资内容:拟投资特高压电缆、海底电缆及其他类型电缆业务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新公司,在审批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在湖北省宜昌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特1号

  4、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五金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单位:亿元

  ■

  6、机构和人员: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人员按照当地法规要求并且由公司派遣。

  (以上有关拟设立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投资目的

  在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设立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投资特高压电缆、海底电缆及其他类型电缆业务。

  三、拟设立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湖北省宜昌市设立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拟投资特高压电缆、海底电缆及其他类型电缆业务。项目的落实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发展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

  公司申请设立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需要取得当地相关部门的批准,子公司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随着公司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管理机制、业务运营、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和有效实施,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将可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项目的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进区合同书的议案》,2020年9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在安徽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电线电缆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5亿元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项目规划用地约1000亩,一期用地约600亩,二期用地约400亩。建设厂房、生活配套、物流等相关设施,引进各种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装备,建成电线电缆产业园。

  公司已与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相关合同书,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简称“池州起帆”),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项目相关情况全力协助公司建设,提供各项优惠政策,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进区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电线电缆产业园项目的一期工程,即“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并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的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并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做优做强,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经过股东大会以及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31,531,296.07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5元(含税),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5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72,500.00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方案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慎核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就本次议案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状况、合理回报投资者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5222                        公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桂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子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子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桂华

  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起帆电缆”)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0年和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0%、2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25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5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07.25万元,假设该方案于2020年11月底实施完毕。除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外,假设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不进行其他利润分配,也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情况为准。

  8、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电线电缆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即“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并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分为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两类线缆又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家装、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海洋工程及工矿等多个领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产品包含特种电线电缆(新能源汽车用电线电缆、铁路机车用电线电缆、舰船用电线电缆、风电用电线电缆、海洋平台用电线电缆、光伏用电线电缆等)和环保型电缆等产品,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展开,关联度较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核心团队专注于电线电缆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着力打造一支充满活力、善于创新的研发团队。为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人力支撑,近几年公司先后从哈尔滨理工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三研究和国内其它线缆制造企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多名,主要从事高端特种电缆的研发工作。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研发团队。

  2、技术储备

  公司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科学技术协会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重视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研发模式,推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通过委托研究、合作研究等方式,将国内技术力量雄厚的相关单位人员纳入到公司的电缆研发体系工作中,充分利用国内重点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实力,为企业科研攻关提供技术支持,作为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的有效办法。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多项自主专利技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市场储备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受益于国家长期经济发展规划,电线电缆产品的需求将长期稳定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出现了众多新兴领域,对专用特种电缆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公司构建了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线下销售渠道,和依托于各大网购平台的线上销售渠道,打造全面完善的营销网络。经销方面,目前公司拥有直属经销商超过200家,覆盖销售终端上万家,众多的销售终端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了有利的渠道保障,有利于公司满足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客户的市场需求;直销方面,公司凭借自身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服务体系,积极开拓直销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目前已经开拓了中国铁建、国家电网、中国建筑、中国中冶、中国中铁、上海建工等大型优质直销客户,直销客户业务涵盖电网、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公司强大的营销网络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据此,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为本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储备了良好的条件。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增强股东回报。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严谨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二至议案十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0年11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 8:30-12: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6 号楼四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

  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永达

  (2)联系电话: 021-37217999

  (3)传真号码: 021-372179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5)邮政编码:201514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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