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临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宫殿海承诺:将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2月20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副董事长杨耀华承诺:将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2月20日。
● 其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晓东、闫石、刘继勋、池龙伟、王志刚、唐正、姜化朋、邢向丰、王跃承诺:将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2月2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 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根据《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宫殿海,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副董事长杨耀华以及其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晓东、闫石、刘继勋、池龙伟、王志刚、唐正、姜化朋、邢向丰、王跃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时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 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收市,公司股票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64.31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上述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宫殿海,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副董事长杨耀华,以及其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晓东、闫石、刘继勋、池龙伟、王志刚、唐正、姜化朋、邢向丰、王跃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