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董事张尧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尧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尧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尧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尧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张尧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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