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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减持计划的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减持计划的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07月0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张泽学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郑红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田卫红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崔健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7%;马页丁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

  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收到特定股东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减持计划期间,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和马页丁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张泽学先生和崔健先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实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出的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张泽学先生、郑红炎先生、田卫红先生、崔健先生、马页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俊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932.95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到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0年08月04日收到《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 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办理股票登记及上市公告等工作。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产优化需要,公司拟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标的不动产”)以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实业”)全部股权。公司拟先将标的不动产作价人民币15,000万元(含税)出售给全资子公司伊戈尔实业,并将标的不动产过户至伊戈尔实业名下。前述变更完成后,广东益建置地有限公司将分步受让公司持有的伊戈尔实业股权并最终持有伊戈尔实业100%的股权,益建置地对伊戈尔实业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并通过伊戈尔实业向公司支付不动产转让对价。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约12,00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办理标的不动产过户及完税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

  2、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0年09月1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LED 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1、公司拟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约12,00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处置该地块的资产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5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8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5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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