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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392                   公司简称:万泰生物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邱子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与赛诺菲巴斯德公司 (以下简称“赛诺菲”) 签订协议,授权赛诺菲进行新型轮状病毒疫苗(主要用于预防A型轮状病毒引起的儿童腹泻)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该交易标的的相关专利及技术为厦门大学与万泰沧海公司共建的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验室成果,权力归万泰沧海与厦门大学共有。相关权力已经取得厦门大学授权,相关收益也将按公司与厦门大学合作协议约定其中15%部分归厦门大学所有。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7月30日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0-036。

  按照协议约定,赛诺菲应在合同签署生效后30工作日内预付授权许可费1000万美元,公司子公司万泰沧海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该笔款项,并已计入第三季度营业利润。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0-046。

  赛诺菲巴斯德公司对新型轮状病毒疫苗开发并实现商业化可能因受技术、临床实验、政府审批、外部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开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市场风险高的情况,直接影响到能否成功开发及商业化,故而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及未来销售许可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基于如下三点,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增长。

  (1) 公司疫苗主业开始放量贡献收入及利润。公司二价宫颈癌疫苗(HPV2)于2020年5月份正式上市销售,受益于HPV疫苗的量产及市场需求,疫苗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疫苗业务扭亏并贡献利润;

  (2) 体外诊断试剂收入稳步增长及贡献利润。在2020年度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公司及时研发并推出多种新冠肺炎试剂并出口境外,公司新冠肺炎相关检测试剂及原料收入大幅增长。弥补了疫情对于传统试剂的收入影响,保证了试剂收入和试剂利润稳步增长;

  (3)受益于公司连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开始尝试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收入也为公司带来比较好的市场机会以及利润贡献。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本次董事会,无缺席董事。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睒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按时出席本次监事会,无缺席监事。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监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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