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7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新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伏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聪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解二氧化锰(含锰酸锂正极材料)产品实现销售7.78万吨,同比增加7,939吨,同比增长11.37%,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更加牢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同行业一是对新冠疫情的担忧,二是同行业近几年扩产较多,普遍采取降低销售价格、加快资金回笼的措施,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公司的竞争优势没有削弱,在稳住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苦练内功,还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
1、加强研发,尽快推出更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继续走差异化竞争的道路;
2、在湖南、广西等地加强控制低成本的矿山,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优化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3、通过定岗定编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改善管理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用工成本;
4、公司将依托资源优势以及多年的技术储备,继续深耕锰系电池材料产业,把锰系产业做大做强做精。
目前,随着下游锰酸锂电池应用至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领域,锰酸锂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有时还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加上国内碱性电池和一次锂锰电池呈现一定比例的增长,电解二氧化锰(含锰酸锂正极材料)行业的总体供需已经逐渐趋于平衡,产品销售价格将有望较大幅度地回升。
单位:元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231.72%,主要系本期末销售产品收到的承兑汇票较年初增加。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1.44%,主要系本期末销售产品应收货款较年初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长49.37%,主要系本期末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9.02%,主要系本期末待认证进项税较年初减少。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81.08%,主要系本期末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渣场、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投入较年初增加。
6、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35.65%,主要系本期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减少。
7、合同负债较年初下降57.83%,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较年初减少。
8、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8.70%,主要系本期末应支付税金较年初减少。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46.71%,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股权转让款及非公开发行保证金。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70.61%,主要系本期归还1年内到期长期贷款及融资租赁款。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上年末待转销项税在本期已开票。
12、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1.64%,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贷款所致。
1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95.66%,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62.39%,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2、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9.57%,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净利润同比减少,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3、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26.65%,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4、资产处置损益同比下降130.43%,主要系上期有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5、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41.32%,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同比减少。
6、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82.12%,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下降152.08%,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期末外币资金汇兑损失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受疫情以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的影响,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国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2020年11月初开始动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已于2019年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0%。
2、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9.7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3.36%。
3、鉴于目前疫情情况较为复杂,以及受三元材料电池当前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高纯硫酸锰作为其原材料,市场需求不达预期,因此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229.86万元(含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46.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7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 告编号:2020-07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圆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刘干江先生简历
刘干江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工程师。 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品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电化厚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干江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除此以外刘干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刘干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7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圆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沈圆圆女士简历: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 先后在公司环保分厂、质检品管部、董事会工作部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沈圆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圆圆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编:411201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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