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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655              公司简称:豫园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晓亮董事长、黄震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代东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47亿元,同比下降277.36%,主要系由于报告期内为获取房地产项目引起现金流出增加。

  (2)报告期内每股收益的增加主要系由于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导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说明:

  (1)衍生金融资产的增长,主要系由于公司购买的黄金T+D延期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导致。(2)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系由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导致。

  (3)其他应收款的增长,主要系由于保证金以及与第三方公司往来款增长导致。(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处置部分金融资产导致。

  (5)在建工程的增加,主要系由于如意情新工厂在建项目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系以前年度预付股权款的减少导致。

  (7)短期借款的增长,主要系由于为补充流动资金而增加的银行借款。

  (8)应付职工薪酬的减少,主要系由于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计提的员工奖金导致。

  (9)长期借款的增加,主要系由于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的银行借款。

  (10)应付债券的增加,主要系由于发行债券导致。

  2、主要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由于融资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由于被投资单位当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报告期内为获取房地产项目引起现金流出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由于对外股权投资的增长导致现金流出。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由于外部融资的增加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当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同时,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并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

  (4) 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2020年5月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000,0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75%,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74,025,311.6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监事黄杰先生、俞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监事黄杰先生、俞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方等合作方的聘任、变更、解聘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

  7、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12、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监事黄杰先生、俞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选择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德邦证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与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产管理合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5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了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长期服务、风险自担等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竞争力,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本草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7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结合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方式)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当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同时,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并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

  (4) 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不超过2,000万股(含),下限不低于1,000万股(含)。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2020年5月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000,0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75%,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74,025,311.6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经营者、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基平、黄震、石琨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基平、黄震、石琨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方等合作方的聘任、变更、解聘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

  7、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12、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基平、黄震、石琨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选择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德邦证券或其下属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子公司与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产管理合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晓亮、龚平、王基平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88)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6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分行业、分地区营业收入,主要营业网点及黄金珠宝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披露如下:

  一、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毛利率数据已扣除税金及附加。

  变动说明: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司商业、餐饮业态各门店于2020年1月末开始停止营业,于2020年2月末陆续恢复营业,带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2)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完成收购如意情项目,带来食品、百货及工艺品销售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3)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收购上海表业及海鸥表业项目,带来本期时尚表业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海外游客订单取消,带来度假村及化妆品海外业务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说明:

  1)北京、四川、陕西、江苏、浙江、海南、湖南、天津、安徽地区收入变动主要是受物业开发项目交付结转变动影响。

  2)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完成收购如意情项目,带来本期福建地区收入较上期同期增长。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带来公司日本、印度、以色列等海外地区收入较上期同期减少。

  4)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收购海鸥表业项目,带来本期海外其他地区收入较上期同期增长。

  三、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网点及黄金珠宝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网点共计3,733家,其中珠宝时尚3,222家(其中加盟店3,009家),度假村2家,餐饮管理及服务61家(其中加盟店14家),医药43家(其中加盟店4家),文化食品饮料及商业121家,时尚表业260家(其中加盟店240家),化妆品24家。

  2、珠宝时尚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旗下拥有“老庙”、“亚一”、“DJULA”等品牌。在经营方式上,公司以直营零售、批发为主要经营模式拓展珠宝时尚连锁网络。截止2019年末,珠宝时尚连锁网点达到2,759家,其中199家直营网点,2,560家加盟店。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继续扩大珠宝时尚连锁网点规模,并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经营网点进行调整。截止2020年9月末,珠宝时尚连锁网点达到3,222家,其中213家直营网点,3,009家加盟店。

  3、黄金珠宝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表:

  单位:千克

  

  四、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复合功能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物业开发实现销售签约额约98.71亿元,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52.13万平方米。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号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3、4、5、6、7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7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号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0年 11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六、 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4.联系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23028573

  邮    编:200010

  5.联系人:周梧栋

  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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