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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苒先生的辞职报告。王苒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苒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王苒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酒彦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酒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酒彦先生简历

  酒彦,1987年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专业硕士。2012年12月加入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历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自2018年1月起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至今。

  酒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酒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代码:688233                      公司简称: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连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 报告期内随着行业景气度从底部逐步回暖,公司销售收入也逐季增长。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实现营业收入6,827.72万元,环比增长146.72%,同比增长167.09%。截至9月30日,公司账面存货4,556.41万元,较年初下降25.45%。同时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高位,产销两旺。公司预计四季度行业景气度仍将在高位运行,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2、 本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万元,募投项目包括8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相关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11,314.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3%,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景气度从低点逐步恢复,虽然第三季度单季销售收入环比、同比均大幅增加,但较上年同期相比仍有下滑;

  总资产119,390.94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10.39%,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货币资金51,088.71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57.35%,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应收账款2,594.88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13.23%,主要系行业回暖,第三季度销售额较大所致;

  预付账款269.52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58.68%,主要系行业回暖采购增加以及募投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1,306.79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824.36%,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62.92万元,较上期期末减少62.47%,主要系公司去年末计提奖金本年初发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553.93万元,较上期期末增加275.30%,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较多,其中购买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加所致;

  股本16,000.00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3.33%,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86,466.6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566.17%,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财务费用-76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9.07%,主要系IPO募集资金到账,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65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8.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所致;

  投资收益62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7.21%,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潘连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敬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波

  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6日

  至2020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3时 00 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

  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46号甲

  2、联系电话:0416-7119889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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