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0-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 月28日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ST华鼎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军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少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亚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78,500,009元(该金额为进一步自查核对金额,最终以监管部门认定后为准)。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目前,三鼎控股正积极与多家外部投资者展开有效接洽并接受尽调中。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占款问题,减小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违规借款金额2.59亿元,涉及违规担保金额1.3亿元。因涉嫌违规借款及违规担保,债权人对公司提起诉讼,涉及诉讼金额共计19,997.50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尚未结案,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3、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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