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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地点:“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实施地点。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微医学”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为提高公司销售服务水平及业务拓展能力,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实施“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国内外建设七个营销网点,其中国内营销网点分别在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成都市等城市建设。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分别辐射国内营销网络中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鲁豫区域。新增营销网点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营销网络,推动规模化渠道建设,持续完善营销管理体系。

  除增加实施地点外,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额、实施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新增地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作为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南微医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88029                  公司简称:南微医学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隆晓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晨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志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然存在。国内大部分地区内镜诊疗恢复情况较好,但部分地区内镜择期手术和常规检查依然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欧美和世界其他地区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面对疫情,公司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继续保持对研发、人才、IT系统、自动化改造、合规等方面的投入,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其中9月单月销售收入超过1.4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销售收入稳步提高,第三季度营收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61亿元,同比增加5.14%。其中中国区域完成销售收入为2.21亿元,同比增加8.20%,美国区域完成销售收入6,218万元,同比增加34.74%。

  二、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下降8.19%,但第三季度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43.31万元,同比减少8.19%。其中第三季度的净利润为9,457.70万元,同比增加23.09%。

  除疫情原因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净利润外,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变动的其他主要因素包括:

  (1)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占比为6.97%,较上年同期增加42.12%。

  (2)招聘新员工、租赁费及物料消耗等增加导致的管理费用增加。

  (3)因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导致的财务费用增加。

  (4)公司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增加。

  三、保持各项投入,推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研发、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投入。研发方面,可视化产品在设计冻结之后进一步加快步伐,为明年上市做好充分准备;运营管理方面,公司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全球SAP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大宗耗材生产自动化项目已经基本完成,预计年底之前能够投入运行。此外,公司加强人才储备和合规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注册证书及注册证书变更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首次获得注册证书情况如下

  

  注:巴西、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产品注册证授予包括产品经销商在内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持证人,同时在注册证上标注制造商名称。目前相关产品注册证的持证人为公司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销商。

  ②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产品注册证书变更情况如下

  

  注: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产品注册证授予包括产品经销商在内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持证人,同时在注册证上标注制造商名称。目前相关产品注册证的持证人为公司在相关国家的经销商。

  2.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受各类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相对预期存在差异,其中: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国内营销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其中,经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国内营销网络增加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实施地点;国外营销网点建设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基本停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半年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工作延迟,加之公司经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批准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变更,项目进度较计划存在差异。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也因国内外疫情影响、项目实施场地空间不足、中美关系复杂局面等各类因素影响,造成项目进度缓慢。

  公司将持续推动募投项目建设,关注、研讨和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可行性,如存在项目延期甚至变更的需要,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披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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