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群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娄秀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杭州仙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更名为新平仙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4号)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291,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82,608,100.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8]4607号《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38,260.81万元。2018年12月7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8]4660号《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置换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4,684.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为9,426.9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9,717.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手续费支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9.18万元,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606.79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群辉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群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张坚荣先生、独立董事刘亚萍女士、独立董事池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徐关寿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金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