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096

  

  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

  202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恒天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26日,恒天然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注:恒天然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恒天然通过2015年3月要约收购取得,详见巨潮资讯网《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本次减持主体恒天然无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8月28日,恒天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告知函出具日,恒天然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包括本次减持)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8%。自2020年9月29日恒天然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至告知函出具日,恒天然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包括本次减持)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68%。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恒天然的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恒天然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恒天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