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增加对无锡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未达信息披露标准,故对议案具体内容不做披露。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629               公司简称:利通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开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