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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579                公司简称:荣泰健康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建森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金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及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96号]。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0年7月1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1)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一)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其现金需求与预测,对其向银行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

  有效期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二)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其现金需求与预测,对其向银行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壹亿元人民币

  有效期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11点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1)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一)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其现金需求与预测,对其向银行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

  有效期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二)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荣泰健康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其现金需求与预测,对其向银行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壹亿元人民币

  有效期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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