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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

  1、联合研发

  ①根据2013年2月公司与SK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以下简称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迪西)确定的合作意向,公司与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就精神神经类全球首创药物SKL-PSL在包括临床前试验、新药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生产批件申请、生产销售权益及在中国、美国或欧洲的注册等领域共同合作。SKBP许可方正医药研究院共同参与SKL-PSL项目的研发,并共享研发进展数据及相关资料;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临床试验和新药注册申请,并协助SKBP在美国FDA或欧洲相关部门的注册申请;上海美迪西进行临床前研究,并为方正医药研究院准备新药申请所需文件;公司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样本生产服务并申报药品生产批件。公司独家拥有SKL-PSL药品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台湾)的销售权,其中,SKBP享有净销售收入10%,上海美迪西享有净销售收入5%,其余利益分配由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另行约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目已获得伦理核查批件,并与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完成首例受试者筛选。

  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方正医药研究院完成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的小试、中试开发、 预BE试验、BE试验以及验证性临床试验研究(如需),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公司将向方正医药研究院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包含验证性临床费用总额为2,750 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相关研发经费550万元,项目处于小试阶段。

  2、金融服务协议

  2017年1月,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及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鉴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这一事实,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暂不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程,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截止2020年9月30日,累计取款12,575.00万元,共取得存款利息收入613.19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32,237.21万元,公司尚未申请贷款。

  3、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同)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出资款。

  4、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事宜

  2015年5月,公司与原子公司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签订协议,将公司原料药相关的业务和资产(包括存货、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转让给重庆合成,协议约定原料药业务人员随资产一并转移。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重庆合成的股权转让给合成集团。由于人员转移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变更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与重庆合成协商,约定由公司代为支付职工薪酬,重庆合成应事先支付相关款项。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代重庆合成支付职工薪酬金额合计860.67万元。

  5、北医医药签署长期服务合同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签订了《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约定北医医药为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10亿元,期限三年,2020年度,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供应链业务总金额预计为10亿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8,120.64万元。

  6、关联方资金往来

  2020年年初,公司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59.72万元,双方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合成集团54.66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18.51万元。

  7、莫西项目专利实施许可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正医药研究院以排他方式将“一种盐酸莫西沙星及其对映异构体的分离测定方法”、“盐酸莫西沙星中酒石酸残留量检测 方法”和“盐酸莫西沙星中L-(+)-酒石酸的检测方法”的专利权及盐酸莫西沙星原料、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研究资料许可给公司,许可期限为2020年4月17日至2034年6月19日。若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顺利获得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则许可实施使用费为2,350万元(含税);若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获得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则许可实施使用费为2,090万元(含税)。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取得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相关款项已支付。

  8、关联担保

  2019年6月3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1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务为北大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的最高债权额合同,债务期限为2019年7月-2020年7月。该笔对外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合成集团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亿元银行融资担保已展期,展期后到期日为2021年6月4日,担保到期日为2023年6月4日,该笔对外担保继续由公司控股股东合成集团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其他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注销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事宜。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42号)。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大学,子公司注销需发起国资流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注销事宜尚未完成。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事宜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10月16日披露的《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48号)。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转让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事宜尚未完成。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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