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南京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南京分所于2002年9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德勤华永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国金中心一期办公楼39、40层,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南京分所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6.71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9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3,403.31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蓓。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蓓女士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媛媛。胡媛媛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是拥有22年审计经验的审计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且具有证券期货行业执业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胡媛媛女士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凡。王凡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凡先生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预计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华永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诚信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德勤华永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6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根据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05,262万元(含其他流动资金33,5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7,30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3,394万元),流动资金47,96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4,38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以及《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安徽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安徽子公司可以顺利推进项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项目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项目终止、项目公司增资等在董事会权限内相关事宜;

  2、同意董事会授权安徽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投资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项目建设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同意董事会授权安徽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改变投资协议主要条款的前提下签署与项目有关的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董事会授权安徽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和商务谈判结果,对额度范围内的投资金额、项目具体构成等进行调整;

  5、同意董事会授权安徽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聘请为本次项目建设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决定和支付其服务费用;

  6、办理与本次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具体工作事宜;

  7、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项目建设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1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6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项目”)

  ● 投资主体: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公司”)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205,262万元(含其他流动资金33,5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7,30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3,394万元),流动资金47,96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4,388万元)。

  ● 主要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预计效益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2、安徽子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和质量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汽车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技术更迭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可能会出现延迟的风险。

  5、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再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都将使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子公司拟在马鞍山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05,262万元(含其他流动资金33,5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7,30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3,394万元),流动资金47,96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4,388万元)。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根据投资合同约定,将由公司、安徽子公司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安徽子公司承继公司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安徽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在马鞍山新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项目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7栋四层

  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股东: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西侧、卞家山路东侧、沿河路北侧地块(以最终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4、建设规模:

  公司将对新厂区进行一次性规划设计,然后分两期进行建设,新建建筑面积约124,799.4㎡(以最终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主要建设内容:

  (1)本项目拟利用位于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霍里山大道西侧、卞家山路东侧、沿河路北侧地块的一片新征土地进行实施。本次项目将新建压铸车间、机加工车间、模具及热处理车间、原材料仓、立体自动仓、能源中心、化学品库、危废库、回收站、研发测试楼、宿舍、食堂、门卫等生产、辅助、非生产性民用建筑物,新建建筑面积约124,799.4㎡。项目将新增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同时对公用设备进行配套建设,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增年产2,940万件高端汽车零部件的产能规模。项目将分为两期进行实施。

  (2)根据产品的工艺流程及产品分类,本项目主要设置压铸车间、模具车间、机加工车间(含钢制车间、铝制车间)等。项目将添置先进高效、可靠、适用的生产及检测设备,关键生产设备考虑选用国外先进设备,配套设备选用国产成熟设备。本项目除新增设备部分外,还将从南京原厂区搬迁部分设备,新增、搬迁的设备将在项目两期内分步实施。

  6、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传动系统零部件、热交换零部件、引擎零部件、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完成后将形成新增年产2,940万件高端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7、总投资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205,262万元(含其他流动资金33,5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7,30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3,394万元),流动资金47,96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14,388万元)。项目将分为两期进行实施。

  8、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适时、稳健地筹措资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再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9、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立项、落实资金计划、购置土地、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装修、设备询价及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生产等过程。项目将结合公司总体产能、下游市场需求及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情况逐步建设投产,项目建设期为5年,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期为3年,二期建设期为2年,一期第二年开始部分投产,第四年达产,二期第六年投产,第七年达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10、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171,005万元,增值税7,647万元,税金及附加为1,405万元,利润总额为22,191万元。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0.81%、15.22%、15.57%、13.79%/17.27%(项目投资所得税后/税前),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前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为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11、审批手续:

  本项目须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前提,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投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与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前述投资合同生效。根据合同约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公司、安徽子公司和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将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安徽子公司承继公司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五、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从短期影响来看,安徽子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盈利能力的风险。但本次对外投资,在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提升产品品质,扩充产品产能,一方面有利于满足国内汽车工业进一步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有利于稳定、巩固公司在中高端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的地位,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积极影响。

  六、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1、项目实施的风险及对策

  安徽子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和质量风险。

  对策:公司将加强项目组自身的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专业管理水平,强化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力度,增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控能力,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操作,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2、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及对策

  尽管公司已对投资区域目标客户、市场前景、竞争格局、市场规模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计划,但由于市场环境受多种因素影响,瞬息万变,如果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存在销售不达预期或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适合的产品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同时持续加强和完善市场营销工作,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实施项目相关营销策略,为项目建成后产品的顺利销售提供保障,以实现新增项目产能的消化。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新建项目,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3、管理风险及对策

  项目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项目执行能力、客户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将面临快速成长相关的管理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培养专业人才都将成为公司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相关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更加注重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形成一个业务精良、合作紧密的核心管理团队,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合理控制运营风险。

  4、安全风险及对策

  项目建成后设备的连续、安全、可靠运行是创造效益的根本保证。但若因自然灾害、运行维护不当发生设备事故,则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策:公司将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以提高安全作业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设备,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加大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作业能力。

  5、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都将使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公司将统筹资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再融资或其他融资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6、其他风险

  (1)从短期影响来看,安徽子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盈利能力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可能会出现延迟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审慎经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0-06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101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6.股东未进行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二)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伟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联系传真: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