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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

  四、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经核查,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17亿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致使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1,700万元。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资金将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五、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董事会拟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超额1,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1,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海德曼本次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浙海德曼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海德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志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超额1,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海德曼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88577           公司简称:浙海德曼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丽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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